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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教育培训机构被查处!涉及“中科耀华”“皓学通”等

转自:中国消费者报

暑期到来 

 教育培训市场备受各方关注  

市场监管部门 

近期公布    

一批典型案例  

涉及培训机构虚假宣传

作保证性承诺 

欺骗、误导消费者等问题

中科耀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被罚款5万元

2023年11月10日,中科耀华教育为了销售青少年南极科学考察活动产品,在微信公众号“少年极先锋”发布了“2024青少年南极科学考察(第10次队)”的宣传内容。该宣传主要有“主办 湖北省南北极科学考察学会、国际极地保护协会 承办 中科耀华(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冠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考察费用]详情请来电咨询”等内容。

2024年4月2日,经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湖北省南北极科学考察学会进行调查,该学会回函,否认主办“2024青少年南极科学考察(第10次队)”活动。因此,中科耀华教育公司宣传“主办 湖北省南北极科学考察学会”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为,中科耀华教育公司的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的规定,依法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皓学通教育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违反《广告法》被罚款5万元

经查,自2024年3月起,皓学通教育皓学通教育在某短视频APP上通过“雅姐留学规划”账号发布了300余条视频,内容包含“美国西北大学本硕直录,免语言免GPA”“新加坡国立大学、南洋理工大学免预科直入大一”“伯明翰大学搞定直录offer”“港大本科,背景不限本科直录”“伦敦大学学院50W搞定硕士offer”等内容,且在其首页有“全球顶尖名校包过”“语言&标化考试包过”字样。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皓学通教育因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上岸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对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

被罚款1万元

北京上岸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和发布者,注册了“未来教育专升本”微信公众号,当事人于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发布“英语提高近30分的方法,快来跟学长学,你肯定也可以提高很多!”等20篇文章,文章均发布了当事人的学员姓名、照片、考试成绩。

《广告法》规定,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利用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北京上岸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发布虚假广告、无证办学 

北京博誉高晟教育公司被查处

经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北京博誉高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广州某短信发送运营商平台企业向43461个手机号码发送了宣称“海淀区重点校一线初三教师”“人大附中教学模式”以及提分成绩等内容的广告短信。同时期,该机构还在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在不符合规定的商业楼宇中使用无教师资格证的兼职老师,招收了6名中小学生进行学科培训。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涉案广告费用和无证开展学科培训获取的违法所得作合并处罚,决定处4倍罚款,责令立即停止发布涉案广告、停止未经审批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违法行为,并退还所收费用。

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涉嫌虚假登记被罚款18万元

经查,贝卓伦教育于2015年3月25日取得公司注册登记,但向登记机关提交的公司注销登记资料中《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举报人的签名,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与举报人提供的样本签名字迹均不是同一人所写。

原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袁义朝于2023年8月4日到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调查询问,其称当时为了注销公司,委托了中介办理注销登记,使用了伪造的《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北京贝卓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举报人签名。

今年1月12日,袁义朝表示,自己作为公司大股东想注销此公司,但恰好赶上疫情,为此并未与小股东开会商量此事,就要求公司会计委托中介注销了有关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原贝卓伦教育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总经理袁义朝是本案虚假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贝卓伦教育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和虚报注册资本,且其提交涉及股权转让、前置许可经营项目、身份证明等实质性虚假证明文件,并造成了危害后果。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认为,该公司违反了《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万晓东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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