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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意见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国家信访局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意见

(2023—2027年)》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信访局(办、处):

现将《国家信访局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请省级信访部门转发市、县信访部门贯彻执行。

国家信访局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信访局关于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2023—2027年)》的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条例》、《规划》)精神,结合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有力举措,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的内在要求。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积极构建科学规范、系统高效、执行有力的制度体系,教育引导信访干部进一步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和能力锻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以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本领为重点,紧紧围绕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党赋予信访工作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强化政治训练,加强履职能力培训,教育信访干部切实履行好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推动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目标。

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更加系统深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显著成效,广大信访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更加笃信笃行,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政治训练更加扎实有效。广大信访干部党性更加坚强,作风更加过硬,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培训更加精准管用。广大信访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不断增强,推进信访事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培训内容更具时代性、系统性,培训方法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培训保障更加坚实有力,培训制度更加规范完备,选育管用机制更加协同高效。

(四)主要任务。

县处级和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信访干部,每5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3个月或550学时;乡科级和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下信访干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每年参加网络自学累计不少于50学时。

1.国家信访局重点培训省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处室负责人、部分省级信访任务较重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信访工作负责人或联络员,中央和国家机关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地市级信访部门正职;负责指导信访系统业务培训。

2.省级信访部门重点培训地市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省直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县(市)信访部门负责人。

3.地市级信访部门重点培训县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市直机关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信访工作骨干。县级信访部门要结合实际,每年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信访工作人员进行轮训。

二、培训内容

按照政治统领、服务大局,育德为先、注重能力,分类分级、全面覆盖,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教育培训的政治性、全面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信访干部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一)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培训。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围绕主题主线,组织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教育引导信访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加强党性教育培训。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政治忠诚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强化党的宗旨、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党史学习培训;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信访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法治教育、警示教育,注重心理健康培训。

(三)加强履职能力教育培训。围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和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积案化解等重点任务,分层级、分领域、分专题开展培训,突出办信、接访、投诉、督查等业务培训,把各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类法定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流程等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四)加强“关键少数”教育培训。坚持把教育培训贯穿信访干部成长全周期,使干部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与担负的领导职责相匹配。特别是围绕提高政治能力和领导能力,加强对各级信访部门负责同志的政治培训。

(五)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讲好“开班第一课”,探索推行“政治辅导员”、“导师帮带”制度。通过开展党性分析、实践锻炼、业务讲堂、重温入党誓词等方式,锤炼党性修养,提高履职能力。

三、培训方式方法

以《条例》和《规划》为指导,立足信访系统实际,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依规依法、从严管理,做到硬件软件一起抓、同提升,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活力。

(一)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系统集成、执行有力的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制度体系。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完善需求调研、计划制定机制,统筹干部教育培训与公务员培训、党员教育培训,严格执行调训审批、报备等规定,定期通报调训情况。完善定点帮扶、对口支援培训机制。

(二)拓宽培训渠道。根据新任公务员、中青年干部、地方和部门信访干部、专业知识结构等不同对象和特点,整合优质资源,多渠道多方面开展履职能力培训。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培训进党校,健全完善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

(三)改进授课方式。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注重邀请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先进典型等授课,紧贴业务实操,加强现场教学,综合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访谈式等方法,不断提升教育培训水平。发挥网络学习平台广覆盖、便捷化的优势,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教育培训。

(四)加强考核评估。创新培训考核评价方式,探索培训后跟踪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的质量评估,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办班质量的重要依据,以评促改、以改提质。

(五)注重实际效果。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实现授课内容与实际需求的深度融合。运用专题研讨、学员论坛、答疑交流等方法,邀请信访系统优秀工作者讲授经验做法,帮助学员开拓思路、明晰方法、提升能力。对学员反映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及时回应,并作为完善政策、规范业务的参考。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信访部门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领导,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党的建设整体部署,统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按时完成本地区、本部门轮训目标任务。各级信访部门领导班子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与参训学员座谈交流一次,及时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级信访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抓好《意见》贯彻实施,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落细。配备教育培训专兼职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信访部门年度财政预算,保证经费支出,坚持勤俭办学,提高使用效益。人事部门对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对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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