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陕西省检察院关于全面推动检察教育培训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增强政治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办案能力,通过示范领学、人人参学、学员传学、传帮带学多措并举抓实检察教育培训,助力检察队伍素能提升。2024年以来,1名干警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模范检察官,5名干警在省市检察业务相关竞赛活动中获奖,6名干警入选陕西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调研宣传等人才库。
一
示范领学,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将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书记领学、支部共学、党小组研学体系,健全党组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集中学习制度;深化“领导干部上讲台”活动,制定领学任务清单,常态化组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讲理论、讲法规、讲政策、讲业务,通过启发引导、互动交流、案例分析等方式,全面提升全体检察干警的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履职能力。二
人人参学,构建全员授课模式
创新“全员授课、人人参学”培训模式,实现讲学参学全覆盖。线下定期开展检察官“分享课堂”,由各内设部门、各业务条线检察官担任讲师,结合部门工作、条线业务等精心备课,集中开展授课,要求人人参学,今年以来已经开展各类讲课8次;线上打造网络学习平台,在院微信公众号开设“党课微课堂”,定期推送应知应会学习内容,利用陕西干部网络学院和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平台,组织干警积极参学,干警人均网上学时已达200学时。
三
学员传学,做细传导式培训
落实“接续培训、传学讲学”传导式培训学习机制,践行“学员即教员”理念,要求参训干警外出业务培训结束后,就其参训班次中学习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业务技能、理解感悟等,紧密结合本部门及个人工作实际,第一时间将所学所获所感向全院分享交流,扩大培训覆盖面,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共建,实现“一人参训、全员受益”。今年以来,开展理论调研、检察信息、数字检察等传导式分享培训10人次。
四
传帮带学,落实导师培育机制
充分发挥“前辈”、“导师”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班子成员帮带后备干部、部室负责人帮带新入职干警”的培养机制,从政治引导、业务指导、经验传导、品德督导入手,采取“同办一个案件,同出一场庭审,同论一个难题”方式,通过联合办案、实地指导、交办案件、带领参与课题研究等,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指导青年检察干警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检察业务素能,锻炼过硬纪律作风,形成“导师善教、青年善学”的良好局面。
来源|政治部 编辑|杨漫漫 审核|孙志晴